2008城市花园业主论坛版规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名为"2008城市花园业主论坛",是2008城市花园业主交流心得、沟通心灵的地方,希望大
家都文明发言、客观评论、冷静行事。同时欢迎所有关心本论坛的人士发言,开发商、物业、律师……
只要是客观发言,一律欢迎!
第2条 本论坛管理及解释权归网站管理团队。
第3条 本论坛的管理维护由网站管理团队负责。
第二章 论坛用户
第4条 凡在搜房房地产网注册用户均可享有本论坛用户基本权限。论坛用户参与论坛活动时必须遵守
《2008城市花园业主论坛版规》(以下称“版规”),否则论坛用户不能参加本论坛活动。
第5条 本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或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除外。
第6条 本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论坛处罚而关
闭发言权限则例外。
第7条 本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斑竹;本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第8条 本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 本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言论规则
第10条 本论坛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并拥有修改、请求删除自己发表的文章的权利。
第11条 作为社区论坛,本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否则斑竹有权删除帖子\屏
蔽或对ID封锁: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九)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一)任何未经证实的有损2008城市花园小区及相关单位部门形象的消息。
(十二)挑起和煽动地域之争,歧视和侮辱不同地域,不同性别和不同职业的。
(十三)不遵守网络礼仪,含脏字和影射、侮辱他人的
(十四)同一文章转贴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所发文章与所在版主题无关的。
(十五)故意使用甚至恶意雷同或仿冒论坛现有的ID,带有污辱或人身攻击的ID和签名档的
(十六)文章内容只是一个链接,直接删除!如果因文章内容过多,可以粘贴部分文字再使用链接是允
许。但如果是同一个ID,多次发表的帖子中指向同一个网站,不免有做广告嫌疑,斑竹有权利转移该帖子,
并发短消息告之,不得再次发布,否则斑竹有权利删除!
第12条 本论坛用户在相关版面发表文章时,除遵守版规外,还应遵守该版面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13条 本论坛由站长和版主组成的管理体系。
第14条 网站管理团队行使本论坛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网站管理团队代表本论坛官方立场,除网
站管理团队之外的任何论坛管理人员个人及网友个人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第15条 本论坛内容监察工作由全体网民负责,有权向网站管理层举报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6条 本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17条 网站管理团队有权将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
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18条 本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
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19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2008城市花园业主论
坛"或" http://whbbs.soufun.com/board/261013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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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出处"2008城市花园业主论坛"或" http://whbbs.soufun.com/board/2610134030/"。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20条 本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论
坛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破坏论
坛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论坛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21条 本论坛用户不得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论坛有权作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
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处理,同时论坛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22条 本论坛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
的纠纷与损失,网站管理团队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可以及时与本论坛的管理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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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第24条 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
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
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管理团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5条网站管理团队保留修改完善总版规的权利。本版规从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2007年7月4日